第三章 學校是人格教育的中心
  1. 為了更透徹的認識天主教學校的特殊使命,我們應該將學校的基本概念牢記在心。凡不具備學校應有的特性的都不得成為天主教學校。

第一節 學校的一般宗旨

  1. 經過對學校的各種定義與各階段教育的新趨勢作深入的探討後,我們認為學校是藉著有系統的方法、以及對於文化作具有批判性的吸收、以達成完整的教育的處所。因此,學校應是藉著與文化遺產的交流,而產生完整的教育的優良地點。
  2. 這項重要工作,在學校裡是藉個人的接觸和獻身而達成的;它是觀察生活環境中絕對的價值而設法使這些價值深入到生活的範疇內。的確,只有當青年人能將所學習的配合到他們所熟悉的真實生活的狀況中,文化方具有教育性的價值。學校當鼓勵學生們透過活潑的理解以運用他們的睿智,而培養清晰的頭腦與創造力。這樣必然幫助學生領會到自身經驗的意義及經驗中的真理。任何學校凡忽略此項責任而對學生們僅提供一些預定的結論者,就會阻礙學生人格的發展。

第二節 學校與人生態度

  1. 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學校需要根據現實生活的看法來檢討它整個的培育計劃,無論是內容以及它所用的方法;教育是從生活中汲取靈感的,而且是歸屬於生活的。
  2. 由於人們對任何事物所作的決定都與他們的人生態度有關,所以在教育上明顯或含蓄的以某種確定的人生態度(或宇宙觀) 為依歸,是無可避免的。因此,即使是為達到教學的一致性起見,學校團體的每一成員,雖然有著不同程度的認識,仍然必須在所深信與持守的價值體系上,建立一種共同的看法,一種相同的人生觀。同樣,基於這項要求,我們才賦予教師與成年人教育的權威。我們絕不能忘記,在學校中授課的目的是教育,就是從內心發展人性,剷除那些阻止他建立完美人格的障礙。學校應該根據此原則為出發點,即是教育計劃應導向整個人格的成長。
  3. 學校就其為教育的機構而言,主要的職責之一是負起道德方面的責任,以具體地喚起個人內在心靈的活力,並協助每一個人達到倫理方面的自由,而倫理的自由是心理自由的補充。然而,在倫理自由的背後,還存在著某些絕對價值,而人生之所以具有意義及重要性,完全是那些絕對價值所賜。我們必須指出這點,因為即使在教育界中,也有以現世的價值作為一切判斷標準的傾向。危險常是由於附和短暫而膚淺的看法,而忽略了現代世界中更深切的需要。

第三節 今日社會中的學校

  1. 正因為學校致力於適應社會的需要,而此社會的特徵是蔑視個人並且因科技發展形成大量生產的思想,所以它應該發展成培養正確人格的學校,使以上的危機減少到最低限度。此外,學校應當培養具有責任感與修養的人,能夠按照良心的指引,自由地做抉擇。換句話說,學校是青年們學習逐漸地向現實生活開放,並且在他們內心建立正確人生觀的機構。
  2. 由此看來,學校不但是具有不同理智觀點可供選擇的地方,而且也是人們認識具體生活所擁有各種價值觀念的地方。學校應該是傳授價值觀念的團體,而此種傳授有賴於學校成員之間誠懇的人際關係,同時亦有賴於個人及團體保持學校成員所普遍尊崇的人生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