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管理支援

(1)  背景

教育局於2019年8月1日向學校發出第20/2019號通告,通知學校由2019/20 學年起,會為每所公營學校提供經常性的「校本管理額外津貼」,學校可按需要靈活運用這項津貼以支援法團校董會的運作及加強校董成員培訓;並說明學校可經既定的採購程序,向服務提供者,包括辦學團體,採購所需服務。

教育事務處為協助學校善用「校本管理額外津貼」,提升成本效益,故成立「校本管理支援組」,以達致以下目標:
1. 支援法團校董會的運作,以提升學校管治效能;
2. 加強校董成員培訓,以提升校監/校董的知識、技能和態度,令學校管治發揮協作力量,同時產生互相制衡作用。

 

(2) 願景和使命

我們支援校本管理,加強學校管治,推動優質的天主教教育,堅守及傳承天主教的五大核心價值:真理、義德、愛德、生命和家庭,啟發年青人上主賦予的塔冷通,培育全人發展,能明辨、具創意,並為他們的生活及未來的責任作好準備,以服務公眾福祉。

 

(3) 服務範疇

範疇一:提供專業支援服務
1.1   編寫及修訂有關校本管理的學校政策文件;
1.2  提供法律專業顧問服務;
1.3  支援財務管理;
1.4  支援人事管理;
1.5  支援校舍管理;
1.6  支援危機管理;
1.7  支援運用資訊科技於校本管理,包括使用教區學校內聯網作為知識管理系統;
1.8  為學校行政主任提供培訓;
1.9  促進中、小學校合作及協助學校發展亮點服務。

範疇二:安排及培訓校監及校董
2.1  提名合適的人員擔任校監及校董;
2.2  處理校監及校董註冊;
2.3  舉辦辦學團體為本的校董交流活動;
2.4  舉辦跨辦學團體的校董交流活動;
2.5  為會員學校舉辦聯校校監專業交流會議;
2.6  舉辦「天主教學校領航人學習圈計劃」;
2.7  為新任校監、校董舉辦啟導課程;
2.8  為校董安排培訓服務計劃。

範疇三:支援法團校董會服務
3.1  支援法團校董會運作;
3.2  支援法團校董會成立專責委員會;
3.3  遴選及調任校長;
3.4  提供支援新任校長服務;
3.5  提供「天主教擬任領導進修課程(CALL Program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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